来自 139****6015 的提问
围绕群众反映的养育成本高、没有时间精力照看孩子等制约生育意愿的突出问题,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如:北京市提出综合利用保险、财政、薪酬等方式,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天津市提出对符合二孩政策的职工增加30天生育津贴;辽宁省提出将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湖北省提出在配租廉租房或安置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按相关政策予以倾斜。请问浙江在鼓励支持生育方面有类似的政策吗?
聚焦生育政策、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完善生育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与衔接”,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汇聚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助推育儿友好型社会先行省建设。
围绕群众反映的养育成本高、没有时间精力照看孩子等制约生育意愿的突出问题,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如:北京市提出综合利用保险、财政、薪酬等方式,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天津市提出对符合二孩政策的职工增加30天生育津贴;辽宁省提出将完善生育家庭税收、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湖北省提出在配租廉租房或安置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按相关政策予以倾斜。请问浙江在鼓励支持生育方面有类似的政策吗?
我省按照问题导向、围绕群众需求,正系统制定优化生育的支持政策。一是实现对生育各阶段的全覆盖,着力解决群众在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例如在婚嫁阶段,将优化婚前和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在生育阶段,将完善全流程服务体系;在养育阶段,将大力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在教育阶段,将进一步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供给。二是注重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类主体的作用,形成各界都来关注、支持和推动优生优育的合力。三是在鼓励三孩生育的同时,也注重对促进人口发展更为基础性的一孩、二孩生育的政策完善问题。
我刚刚生了宝宝,但我现在住的小区周边都没有托儿所,听说我们这以后要创建未来社区,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帮助呢?
未来社区坚持“人本化”价值内核,在未来社区创建前,通过居民需求问卷调查和访谈,明确居民“一老一小”的服务需求。在未来社区指标体系中,明确了“配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机构和社区照护驿站,要求设施完备,安防监控设备全覆盖”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在建设中落实;并以引导性指标方式,鼓励“通过公建民营、单位办托、幼托一体等方式举办托育机构,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全覆盖,探索家庭式共享托育等新模式,依托‘浙里善育’数字化平台,搭建社区育儿一件事掌上服务平台,提供照护课程”。同时,省风貌办从存量空间挖潜、服务功能梳理、管理运营指导等多个方面深化研究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配置方案,为社区多样化落实托育服务设施提供支撑。
我是农村的二娃家庭,一孩的时候上镇里的幼儿园已经习惯了,现在父母年龄大了,二孩想进托班,但是镇里的幼儿园没有托班,如果去民办的托育机构,由于孩子太小,镇里的托育机构人员能力可能比不上城市里,我担心孩子的安全不敢送,请问现在教育系统能规划幼儿园开设托班吗?
从科学育儿角度看,婴幼儿还是需要在父母身边为主。但当前社会托育需求日益增多,为此各地都在积极发展托育机构。经过政府审批的托育机构,在安全上是有保障的。目前我省幼儿园主要承担3-6岁孩子的保教服务,但教育部门也鼓励有学位资源富余的幼儿园举办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入托。结合人口变化预测,到2025年全省幼儿园可增加2-3岁托位2.5万个。我们也将积极培养托育人才,不断提高我省托育服务的质量。
我是自谋职业者,去年来杭州开网店,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可是不能参加生育保险。最近我和我爱人想要生一个小宝宝,产后一段时间我都会没有收入来源的,听说参加生育保险能有生育津贴发放,请问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参加生育保险?
根据目前政策,只有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针对您的情况,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出台生育保险有关的惠民政策,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通过个人缴费的形式,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保障,生育津贴一般按照上年度省平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0-3岁是儿童早期发展的关键时期,将儿童早期发展融入托育服务中,有利于婴幼儿良好体格的发育,同时也发展儿童的认知、语言、情感,实现高质量的托育服务,让家长托得安心。我很想了解浙江是否已经将儿童保健工作与托育服务相结合?
近些年来,浙江省根据0-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把儿童保健工作与托育服务紧密相结合,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医育结合”的托育服务理念,竭力推进托育服务体系普惠、优质、均衡、高效发展。一是建立“1+1+X”托育指导系统。依托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在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一站式”为婴幼儿提供医疗、保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家访服务等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搭建婴幼儿照护指导平台,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依托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核心专家团队力量,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照护服务指南》和《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和社区照护服务指南》两大专业性服务指南,为托育机构和广大家庭提供了科学育儿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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