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浙江省政协第三次民生协商论坛

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紧扣省委省政府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和“幼有善育”优享工程金名片决策部署,科学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聚焦“激励支持政策有感、妇女职场发展有保障、小孩成长发展有预期”,助力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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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35****2217 的提问

    我是一名路人,想针对杭州市即将出台的生育补助政策提下建议,杭州市生育补助政策是对同一对夫妻生育二孩、三孩分别发放一次性补助5000元、20000元,与实际的养育成本相比较,实在是杯水车薪,想问下这个补助政策能不能覆盖到一孩,能不能有一个持续性的补助?

  • A
    来自省卫生健康委的回答

    自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各地陆续出台了生育补贴等方面的支持生育政策。实施生育补贴制度,一方面是通过经济支持的方式,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另一方面也体现党委政府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我们已关注到一些地方基于当地实际,将生育补贴重点放在了二孩、三孩,但有关调查表明,一孩生育水平是决定总和生育率长期趋势的基础,一孩的养育体验直接影响再生育决策。日前,省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文,对各地制定生育支持政策提出了“坚持量力而行,兼顾区域、人群平衡,宜涵盖不同孩次生育”的要求,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做好政策措施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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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33****2096 的提问

    我是一名怀了双胞胎的待产妈妈,马上要生产了。想问一下我们的产假是怎么休的,能不能提前休产假?我们公司说因为是第一胎,只能休158天产假,产假是从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因而不能提前。

  • A
    来自省人力社保厅的回答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是一胎生二孩的情况。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规定,以及2021年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的规定,你可享受国家规定产假113天(98天+15天)、生育二孩延长产假90天,叠加可享受203天假期,其中可在产前提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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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159****0691 的提问

    我是一个普通的城市二孩家庭,一个孩子在上小学,一个孩子马上到了可以入托的年龄,为了减轻家里老人的负担,我自己也可以正常出去工作,想把孩子放到托幼机构。但是家里周围附近开设托班的幼儿园还是很少,请问现在教育系统能规划幼儿园开设托班吗?

  • A
    来自省教育厅的回答

    我省3岁以下照护服务由卫健部门牵头,通过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保障。教育部门主动作为,统筹资源,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目前已有4130家幼儿园提供17万个托位。下一步,将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力争每年增加1万个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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